新《农药管理条例》-凯发旗舰
点击:发布日期:2020/4/23
新《农药管理条例》:多项规定促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
山东省农药检定所
农资连锁经营,到现在为止都可以说是一项“新事物”。然而农业部早在2003年就提出要“大力发展”的农资经营模式,但14年以来农资连锁经营却可以说毫无进展。
为何?农资产品的特点决定农资连锁经营是一条难走的路。
品种多、规格多、不易陈列、季节性、地域性、耗损率高。。。因为聚集了这些“特点”农资产品的经营陈本天生就比一般的商品高。农资产品包括的范围除了种子、化肥、农药,还有有农机、农具、农膜等其他农业生产资料,仓储要求各不相同,如果不能对货物进行有效地管理,连锁经营只会增加经营成本和风险。
“以人为本”的传统农资经营模式制约行业发展。
什么是农资零售的“以人为本”?对于一家农资店来说,核心竞争力并不体现在店铺规模和产品上,而体现在农资店的经营者本人。
按照我国农民的购买习惯,农资店的经营者除了是一个老板、销售员外,还必须胜任作物医生、农资使用指导员、病虫害记录员等多种“职位”,因为在农民购买农资产品的整个过程中,“问”的时间几乎占了90%,面对拿着作物样本就跑到店里面问:“作物得了什么病、该用什么药、怎么用”的农民。农资经营者必须具备扎实的农技知识以及对产品有充分的了解。
连锁经营很大程度上是经营和管理制度的复制,而无法复制的“人”则成为农资连锁经营发展*的制约因素。
新《农药管理条例》或是农资连锁经营发展的契机
尽管推动过程困难重重,但优农帮农资经营管家认为,不久后农资连锁经营必将成为主流。
新《农药管理条例》中有两项规定,对农资连锁经营的推动非常有利:
①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将对农药经营者的人员素质、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的面积、经营设施和设备、内部管理制度等作出全面要求。
②《条例》中明确规定:农药经营者必须具备农药和病虫害的防治专业知识,熟悉农药管理规定、能够安全指导使用农药。经营限用农药的,还应该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,并按照当地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定点经营。
简而言之,新《农药管理条例》对农资经营的要求是:人员专业、场地和设备完善、管理制度规范。
小规模农资店面对压力的同时,管理更加规范,专业人才资源更丰富的大型农资连锁必将迎来发展的契机。(来源:百家号)
山东省农药检定所
农资连锁经营,到现在为止都可以说是一项“新事物”。然而农业部早在2003年就提出要“大力发展”的农资经营模式,但14年以来农资连锁经营却可以说毫无进展。
为何?农资产品的特点决定农资连锁经营是一条难走的路。
品种多、规格多、不易陈列、季节性、地域性、耗损率高。。。因为聚集了这些“特点”农资产品的经营陈本天生就比一般的商品高。农资产品包括的范围除了种子、化肥、农药,还有有农机、农具、农膜等其他农业生产资料,仓储要求各不相同,如果不能对货物进行有效地管理,连锁经营只会增加经营成本和风险。
“以人为本”的传统农资经营模式制约行业发展。
什么是农资零售的“以人为本”?对于一家农资店来说,核心竞争力并不体现在店铺规模和产品上,而体现在农资店的经营者本人。
按照我国农民的购买习惯,农资店的经营者除了是一个老板、销售员外,还必须胜任作物医生、农资使用指导员、病虫害记录员等多种“职位”,因为在农民购买农资产品的整个过程中,“问”的时间几乎占了90%,面对拿着作物样本就跑到店里面问:“作物得了什么病、该用什么药、怎么用”的农民。农资经营者必须具备扎实的农技知识以及对产品有充分的了解。
连锁经营很大程度上是经营和管理制度的复制,而无法复制的“人”则成为农资连锁经营发展*的制约因素。
新《农药管理条例》或是农资连锁经营发展的契机
尽管推动过程困难重重,但优农帮农资经营管家认为,不久后农资连锁经营必将成为主流。
新《农药管理条例》中有两项规定,对农资连锁经营的推动非常有利:
①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将对农药经营者的人员素质、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的面积、经营设施和设备、内部管理制度等作出全面要求。
②《条例》中明确规定:农药经营者必须具备农药和病虫害的防治专业知识,熟悉农药管理规定、能够安全指导使用农药。经营限用农药的,还应该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,并按照当地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定点经营。
简而言之,新《农药管理条例》对农资经营的要求是:人员专业、场地和设备完善、管理制度规范。
小规模农资店面对压力的同时,管理更加规范,专业人才资源更丰富的大型农资连锁必将迎来发展的契机。(来源:百家号)